房价与地权
各级地方政府对城市用地供应,致使城市化、房地产市场化最终在中国蜕化为一场不断强化和扩大政府对于土地的垄断。
某些地方政府对于土地暴利的追逐,不仅极大地损害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也破坏了中央的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伟大部署,致使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中央与国务院的公信力为此受到严重损害。
近日,政府又传出要求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的声音。这就意味着,此前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一纸叫停,而命运难测的小产权房,最终以严厉禁止而告终。媒体称之为“叫停小产权房”。
政府禁止小产权房的理由是保护耕地,但这样保护耕地值得商榷。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为国家发改委“十一五”规划所做的另一项研究也表明,从土地资源条件看,如果到2030年中国的粮食进口规模保持在5000万吨,国内耕地的单产提高速度保持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水平,则在目前的18亿亩耕地资源中,国家还可以拿出1.5亿亩来转移到非农产业发展,平均到25年中每年约600万亩,这比改革开放以来年均耕地转移规模还要高,也比过去几年的用地高峰还要高,因此土地供应其实是有一定保障的。
另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字,全国城市用地现在大概是5600万亩,相当于全国国土面积的0.3%;相比之下,农民占2.6亿亩,为城市现在所占用土地的五倍。
显然,如果城市化将7亿农民都转移出来的话,那么全国只要用1%土地就能解决全部人口的居住问题,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担心土地会日益紧张而不是乐观地相信大量的土地将会被释放出来呢?
有些学者还经常谈农民的土地如果买卖,农民会变穷。这是全世界最奇怪的产权理论,其意思是说,你剥夺了人的产权,反而对人有好处。
十七大上提出的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增长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然而,迄今中国农民的人均财产性收入只有几十块钱。如果农民缺乏土地权利,他们的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将很难实现。
所以,非常清楚的一点就是,要稳定房价的增长,要实现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必须尽快启动土地的现代产权制度变革,必须使得土地有多元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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