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小姐及E小姐
在多日审讯后,到D小姐作供时。她承认是选美出身,但声称案发前仍是处女。1990年8月12日,她在家中接到一名叫PatrickLeung的男子电话,对方自称是嘉禾电影制作公司编导。Patrick向有老板在杂志上看上她,愿意出80万元高薪请她拍电影,亦希望她去应酬一番。D小姐因害怕,决定找E小姐一同赴会,两人进入酒店后,曾查看房内有否偷录装置。
自称姓韩的男子到场,声称会找她俩拍一部喜剧,男主角可能是刘德华或周星驰,两人於是为该老板口交;韩老板又要求性交,还说自己不育,毋须担心怀疑,D小姐拒绝,但E小姐答允。完事后,E小姐怀疑受骗,要求「韩氏」与她们一起前往警署。
1990年8月13日,3人乘的士到跑马地警署门外。D小姐及E小姐与「钱老板」下车,其中一女向警员声称要报警,但与同行友人商量后决定放弃,警方当时抄下3人资料。警方事后发现事件不寻常,欲跟进事件作调查,却发现男子的住址,是一个建筑地盘,电话无法接通。
两天后,之前报警的女子,回到警署,正式报警求助,警方正式展开调查,继而接触多名怀疑受骗的娱乐圈女子,并揭发了这宗轰动案件。
D小姐在庭上供称,她相信被告会给她优厚片约,才为他口交。辩方律师艾勤贤质疑:「你们在酒店因钱银问题而发生争论时,E小姐曾致电,佯称叫对方『班齐人马』在酒店大堂等候?」D小姐答:「我没有听到,如果真是『班齐人马』,我们两个无知少女又怎会到警署尝试报警?」
艾又说:「你们要求驱车前往警署,目的是逼被告付钱?」D小姐否认,艾於是问:「在的士中被告付给你们2000元?」D小姐说:「你怎知他有多少钱?」艾答:「幸运地,我并不在的士内……」公众席传来笑声。D小姐之后说:「在酒店内,被告向我们透露,因为他没有小额纸币,故不能付房租,他还打开了他的银包让我们看……」她续称:「他根本无钱付房租,又怎会有2000元给我们?」
E小姐作供时,对造爱情况毫无避违,据报作供时相当仔细及传神,并指她与被告口交时,发现他状态不正常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