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财产所有权
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特征(1)自权性;(2)完全性(3)恒久性(4)弹力性(5)基础性(6)独占性、排他性。
种类:(1)按所有权是否是单一主体的标准;分为单一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
(2)按所有权主体性质标准,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体所有权等;
(3)按所有权客体的标准;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
2、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财产所有权主体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的特定的。权利主体又称财产所有权人,是指依法能对一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民事主体。国家、国有企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公民以及社会团体都是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可以是财产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
(2)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四项权能构成了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A 占有权。占有权是所有权人实际掌握、控制财产的权能。
B 使用权。使用权是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
C 收益权。收益权是指收取由原物生产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D 处分权。处分权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
(3)财产所有权的客体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为人所支配并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作为所有权的客体的物应具有如下特征:
A 必须存在于人身之外。
B 必须为人力所能支配。
C 必须具有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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