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债权
1、债权的概念和特征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人负有满足债权人请求的义务。
债权人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的义务为债务。
特征,主要表现在债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上。
(1)债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所有权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流转的前提和结果,债则是财产流转的法律形式。
(2)债是特定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权利只是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是相对性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对人权;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则是除权利主体之外所有的其他人,因此,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是对世权.
(3)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不能是行为。
(4)债权人的权利是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其权利的实现要靠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作为债权客体的物;所有人则可直接支配其财产,其权利不需要他人的行为就可以实现。
(5)债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的,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关系一般只能通过合法行为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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