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还没有什么动静”
“实际上,我们这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没有什么动静。省里不动,地方也不会动;一旦省里动起来,我们肯定会动起来。”浙江省宁波市人事部门有关人士在10月19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浙江省政府已经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框架,其中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将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采取区别对待政策。此外,该省6月份出台的方案规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均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其中的配套措施还明确表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然而,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辛忠权对此却予以否认。“目前,浙江省没有启动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也没有出台任何相关政策或方案。有许多方案仍在研究与论证之中,等待省政府决策。有关‘改革试点的框架已经出来’的报道,并不属实。”辛忠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的浙江省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要一步步推进。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正按照国家要求抓紧进行制度的研究和设计。这项改革制度出台后,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平衡过渡”的原则实施。
据辛忠权介绍,去年6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出,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同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对于何时能够启动“改革试点”,辛忠权表示,这个话题比较敏感,只能“无可奉告”。至于年内能否实施,现在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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