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我国政府形成了以管制为主的政府运行模式。它强调一切从管制出发,对经济、社会和公民个人进行管理和控制。具体表现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不对等,政府扮演的是社会资源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角色,政府行为方式以集权强制垄断方式为主,公共服务存在较为严重的官僚主义现象。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体格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快推进行政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全新的政府理念,它具有一系列内在运营性。
首先服务型政府的服务范围,不再是无所不管,无所不包,在计划经济下,政府处于整个社会的中心,形成了政府全能主义,与全能政府不同,服务型政府奉行有限政府理念,政府不能代表市场规律,政府的角色定位是弥补和纠正市场和社会的功能缺陷。我国政府制订的“十一五”已经明确提出,对于市场和中介组织能够管好的事情,政府要坚决退出。服务型政府并非全部取消管制,只是这种管制为服务所管制,而非为管制而管制,这种管制是有限度的,受法律严格约束,有固定的范围、程序,明确的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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