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5所有的过失犯罪不论危害程度如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都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
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4正当防卫,适用条件在于:
(1)起因条件必须是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防卫行为保护的利益仅限人身安全而不包括其他合法权益如财产权利;
(3)“行凶”应理解为故意重伤害以上的伤害行为,而不包括轻伤害。
4注意“防卫过当”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应明确如何对“防卫过当”进行定性与处罚:定性上应根据行为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的主观罪过与客观后果,适用相应的刑法分则条文,如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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