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行贿陈同海
这是陈同海失去人身自由的第五个年头,也是他戴罪服刑的第二个春节。
2007年6月22日,陈同海因“个人原因”辞职。同年10月15日,时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出席中共十七大时透露陈已被“双规”。
2008年1月26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陈同海在担任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兼任中国石化股份副董事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数额巨大;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生活腐化。
此处所述情妇正是李薇,在陈同海庭审中即有提及。
2009年7月15日,陈同海一审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十天后,陈放弃上诉。秦城监狱又多了一名服刑者。陈同海被法院认定的1.9573亿余元贿赂,创下中国1949年以来官方处理并公布的贪腐案件数额之最,该案中的六名行贿人曾以证人现身,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时至今日,六人身份悉数解密。
神秘人David An
2009年3月6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陈同海提起公诉。同年6月12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低调一审。据已生效的判决书,陈同海犯罪事实共五项,卷入行贿人六名,其中九成贿款来自戴伟——汉思能源 (00554.HK)董事局主席。
在2010胡润百富榜地区排名榜单(香港)中,戴伟以11亿港元资产位列第33名。
戴伟,男,1959年7月15日生,河北人,在北京读书,大学文化程度,自1997年起拥有加拿大国籍。在汉思能源的有关文件里,戴伟也以“David An”的名字出现。
戴伟与陈同海相识于1997年,通过陈同海的妹夫介绍,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旁的萨拉伯尔餐厅初识。此后,两人交往逐渐增多,行贿事由主要集中于广州市南沙区(原属番禺区)小虎岛油库项目。
这个广东最大的油库始建于1992年,投资方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粤海石化)注册资本5000万元,广东粤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粤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一度持有其92%股权。
1998年,粤海集团资产重组,其子公司所持粤海石化的股权亦悉数转让。陈同海带队亲赴广东,洽谈收购小虎岛油库事宜;家族背景深厚的戴伟随后介入,最终由中国石化广东分公司与戴伟组成联营公司,完成了对小虎岛油库的收购,获利四六开。初次合作,戴伟获利颇丰。
此役之后的2005年八九月间,戴伟来到陈同海办公室,称其采购到一种价格低廉的高酸原油。陈同海提出,希望戴伟将其全部卖给中国石化。据介绍,陈同海在庭审中曾就此项目辩称,这种高酸原油系戴伟从苏丹进口,陈同海也曾安排中国石化有关人员亲赴苏丹洽谈而不得。
尽管中国石化当时的冶炼技术与产能都跟不上,但仍与戴伟签订供货协议,陈就此批示:“价格不等人,加工不好,先储备起来。”检察机关指控,中国石化一共从戴伟手中购得达混油3160万桶。陈同海的辩护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在庭审中辩称,中国石化因此获利6亿至10亿美元。
戴伟与陈同海第三项勾连事实系合资投建东莞市东洲油库。据发改委2005年9月5日批文,项目计划占地700亩,建设100万立方米的特大型油库、码头。但项目未成,陈同海先已落马。
法院认定,为感谢陈同海的帮助,戴伟于2005年12月30日至2007年5月23日先后七次向陈同海儿子陈磊在香港汇丰银行、欧洲金融集团、渣打银行开设的账户,汇入港币1.766亿元。其中一笔发生在陈同海案发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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