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继续采取多种录取方式
一、2010年起指标生分配比例逐步扩至80%
自2010年起,我市进一步扩大指标生分配比例,将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等学校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到80%。农村地区学校将参照市区学校的做法积极推进指标生分配录取办法或普通高中学校划片招生办法。
改革指标生分配办法,指标生分配原则为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情况和依法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情况等分类分配。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学校,将减少指标生分配比例,直至完全取消其按照素质教育评价情况分配指标的资格,同时按规定对该校负责人给予处分。
二、推荐生需日常成绩达到A级
学生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均达到A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核等级及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为A等级,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并报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可作为推荐生免试升入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凡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自2009年起不享受推荐生待遇。
推荐生试点学校禁止采用单纯文化课考试形式或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学校需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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