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多元化分散风险的案例:
1997年集团内部重组
“长江实业”以多元化分散风险,比较突出的一个案例就是1997年对“和黄”、“长江基建”和“香港电灯”的重组,重新搭建集团新的架构。
重组后架构更为简单,控股策略亦比较明显。而我们发现其实这一次重组有其风险管理策略的一面。我们尝试将成员公司分成两组来看:“长实”和“和黄”、“长江基建”和“香港电灯”。
重组前,“长实”直接控有“长江基建”。“长实”主要从事地产建设,业务大都在香港;“长江基建”则从事基础建设,业务大都在大中华区。两者在业务类型跟业务地域上相关性都不低,未能善用我们上述的分散策略。彼此业务相似且不稳定,加上自从1994年起,“长实”的核心业务出现倒退(见图8),再加上“长江基建”的类似波动,使综合盈利波动更大,而事实上通过重组,“长实”减持了“长江基建”(从73%到42.3%)。
反观“和黄”控有“香港电灯”,由于“和黄”已是一家业务多元、地域分散的公司,其盈利较稳定,而“香港电灯”就是我们第三点中所说的平稳盈利公司,故此合起来比较稳定(见图9)。亦因如此,重组后“长实”、“和黄”对于“香港电灯”并无明显减持。
重组前,“长江基建”的核心业务中,在大陆投资的基建业务如收费道路及桥梁属高风险投资,而且回报期又长,盈利也不稳定,虽然经营回报从1996年的9.7亿港元上升到1999年的13.3亿港元,但随后便一直下跌,到2001年跌至5.19亿港元。相比之下,由于香港电力需求稳定,“香港电灯”的回报表现相当稳定,从1996年的44.75亿港元上升至2001年的67.15亿港元,每年都稳步上升。再者,“长江基建”有资金压力,投资庞大,1996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额达33亿港元,1997年达38亿港元,而“香港电灯”有大额现金净流入(见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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