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治水之变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12年治水之变
洪水灾害是风险的概念,它只能降低或转移,不可能完全消除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李静 | 北京报道
随着特大洪峰向长江中下游推进,人们越来越多地将今年的南方洪水与1998年“世纪洪水”相提并论。
12年前的那场防洪抗洪,成为推动中国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重大契机,而1998年后中国所用的治水之道,将在今天遇到最为严峻的考验。
人力能否胜天
1998年抗洪,人们印象最为深刻的莫过于“严防死守”。在中国堤防标准与安全性无法令人满意的情况下,依靠人力优势死保堤防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河道、湖泊行洪与蓄水能力,以尽可能减少水淹面积,减少水灾损失。
减少分洪区域,河道、湖泊的水位必然上涨。因此,“死守”成为唯一的选择。选择“严防死守”的根本原因,还是水利设施的薄弱。
尽管1991年中国已经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放在重要战略地位”;1995年又建议“把水利列在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然而统计资料表明,1991年至1997年水利累计完成投资仅占全社会投资比例的1%,远低于能源的12.4%、交通的7.85%和邮电的4.2%。
长江治水的真正开始是在1954年的大洪水之后。当时在中央的指导下,地方在洞庭湖、荆江区域建起了很多防洪工程。
建国初期基本防洪工程建设采取“义务出工”的模式。老家在湖南的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防洪减灾研究所总工程师黄金池清晰地记得,从50年代到70年代,每到冬天,大量劳力就被无偿地动员起来,用最原始的工具,挑土、修堤防、修水库。
这种模式效率不高,但场面激动人心。“当时,国家要修建一个水利工程,动员起来很简单,都是国家统一计划,而且基本是修建公益性的、纯粹用来防洪的水利工程,没有特别的经济效益。”黄金池说。
“包产到户”后,农民可以选择不出工,改缴水利摊派费用,由政府雇人“挑土”。到2002年后,水利摊派费彻底消失,国家包揽,全面负责堤防水利建设。
“国家对水利真正的大规模投入是在98抗洪后,连续几年发行国债,从国债拿了一大块,用于长江的堤防建设、水库的除险加固。短短几年的投入,超过了解放以后到1998年期间的全部防洪投入。所以,现在见到的很多重大防洪工程是1998年以后建设的。”黄金池说。
1998年到2002年,中央水利基建投资1786亿元,是1949至1997年累计投资的2.36倍。年度平均投资357亿元,是1991年至1997年平均投资强度的4.2倍。
1998年后国家的巨大投入,体现了大灾之后有大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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