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的鲁能,历史原本并不模糊。
“鲁能”,原本是山东电力集团(当时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下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
营企业的总称,创建于1995年,其前身可追溯到1988年成立的鲁能电力开发公司。鲁能第
一任总经理崔兆雁回忆,创业之初“只有五个人,一间办公室”。这是第一阶段的鲁能,
至1998年时总称“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经营的资产约26亿元。
1998年,山东电力集团撤销“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成立“山东鲁能集团公司”。
这是第二阶段的鲁能,特点是职工持股和国有股共存。这一时期鲁能集团的股权结构是:
山东电力工会代表职工持股超过20%,而山东电力集团直接持股为17%,另有由山东电力
工业局下属的鲁能物业持股19%。
第二阶段的鲁能为时甚短,1999年9月以后,山东电力集团确定以鲁能控股有限公司(
下称鲁能控股)为核心来管理旗下“三产多经”企业。鲁能由此进入第三阶段:鲁能控股
由山东电力集团全资拥有,将本已试行职工持股的鲁能重新全数纳入国有轨道,并大量注
入山东电力所属国有资产。
此时的鲁能控股,规模已然不小。原来的“山东鲁能集团公司”则更名为“鲁能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能发展),主营发电业务,成为鲁能控股旗下骨干企业之一。30
多台发电机组从山东电力划拨到鲁能发展,总装机容量400多万千瓦,相当于彼时山东全省
总装机容量的10%以上。正是依托早年间电力系统的行业垄断地位,鲁能控股获得极大发
展,是山东电力集团辖下同时拥有电力和非电力资产的国有企业。这一时期,山东电力工
会开始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收购鲁能控股旗下的优质资产。
2001年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启动年。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打破多年集发电、
配电职能于一身的国家电力公司及下属各省公司的超级垄断地位;而改革的第一步,就是
实行“(发电)厂(电)网分开”政策,原电力系统仍然能够以垄断地位掌握电网资源,
旗下电力资源则划至国家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亦即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
集团、中电投集团。
依改革之势,原山东电力的资产一分为二,电网资产组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中
央驻鲁企业、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以垄断地位专责山东电网运营;发电资产则大部
划入五大国有发电集团。但是,已经在此前划至鲁能发展的电力资产不在“分家”之列。
此后,山东电力又在“鲁能”这一旗号下,迈出了关键性一步:2002年11月8日,鲁能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鲁能集团)成立,由此进入鲁能的第四阶段。山东电力工会将持
有的鲁能发展、恒源经贸、鲁能物资等公司的股权作价8.6亿注入鲁能有限。当年年底开始
了职工集资改制。集资由山东电力集团正式提出,要求“自愿集资,数额固定……普通员
工和科技干部3万元;处级干部5万元;局级干部8万元”。
完成了改制的鲁能集团,已接近百分之百的职工持股。与此同时,国有的鲁能控股依
然存在,二者并存至今,但始于2002年,从国有之鲁能控股到电网职工之鲁能集团的资产
交易便开始了(参见资料1:“鲁能集团职工持股结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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