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法制化问题:《社会保险法》的作为
在“三个联动”中,改革能否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关键在于弥补退休待遇水平的机制设计,鉴于此,《社会保险法》应对建立公共部门职业年金体系给出基本政策框架,让4000多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先有一个“定心丸”,这既可消除待遇差,获得企业的赞许,又可提高政府公信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还可顺利推动改革,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社会保险法》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明确公共部门职业年金体系的几个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应与现行企业年金完全一致,所谓“给政策”主要是指提供全国统一的运营方式,统一的投资工具,统一的缴费方案等。
《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由于其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和建立职业年金是分不开的一件事,2008年五省市试点结果就是一个明证,鉴于此,《社会保险法》应对其过渡期和过渡办法给出一个基本原则。机关和事业单位加入之后,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年金的“两个部令”将显有些落后,应适时予以修订,甚至制订《职业年金条例》。这是一个国际惯例。
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STP职业年金的案例:一个有益启发
公务员也好,事业单位也罢,职业年金计划应单独建立,封闭式运作,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建立职业年金的思路上,美国联邦政府雇员“TSP职业年金”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案例。
美国联邦政府“TSP职业年金”是根据美国1986年制定的《联邦职员退休制度法案》专门为美国联邦政府的文职人员和军职人员设立的一种储蓄与投资型自愿性养老金计划,由独立的“联邦退休节约投资董事会”(FRTIB)统一管理。
联邦政府提供的“政策帮助”主要是建立了G、F、C、S和I基金,这五只基金被统称为“个人基金”(individual 基金),每只“个人基金”委托不同公司管理,雇员可根据个人偏好进行资产配置与投资决策。此外,政府还提供了“生命周期基金”即L基金,以2008年10月为例,它有5个组合:L2040基金(适合于2040年以后退休的雇员,下面以此类推)、L2030、L2020、L2010和L Income(适合于已退休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联邦雇员可根据自己的年龄和退休时间对这5个组合进行自选。
“个人基金”和L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在正常年份非常理想。如按美国社保总署官方的7%回报率为基准来计算的话,对于一个年薪4万美元的普通文员来说,如果他选择10%缴费方案(雇员和雇主各5%),10年后个人账户的滚存余额将为5.78万美元,20年后是17.4万,30年后40.7万,40年后将高达87.6万;TSP的平均替代率高达110%,如果再加上基本养老保险(OASDI)42%的替代率,合计就高达142%,高于工作时的工资所得。美国政府官员廉洁、高效、勤勉、忠诚,与他们良好的退休预期有很大关系。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实行“大过渡”的财政负担:完全有承受能力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学者和决策者担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改革和建立企业年金将会出现“双重支付”,当期财政负担太大,长期看得不偿失。先看职业年金的财政负担。如果从2009年为“新人”(新加入的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个人和单位均按4%缴费,其中“单位缴费”来自财政补贴,那么,在短期(2009-2013年)内,年均财政补贴均未超过GDP的0.02%,其中第一年仅为7亿元,2013年为63亿元;在中期(2009-2020年)内,年均仍占GDP的0.02%,到2020年为154亿元;长期(2009-2070年)内,每5年以占GDP0.01%的幅度增加,到2050年达到峰值0.11%,此后一直保持在这个比例上。上述分析看出,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对财政的压力非常小。
再来看基本保险改革对财政的压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改革也是仅从“新人”开始实行“大过渡”,据测算,2049年将首次出现“收益”的“拐点”,改革的效果开始显现,“老人”的数量由此开始逐年减少,到2070年仅为190万人,退休费占GDP比例下降到0.12%。但如果不改革,到2040年离退休费占GDP比例将比2006年高出一倍,到2070年退休人员总数将高达1512万人。从表4的比较中可看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是短期和长期收益的比较和权衡问题,财政是有承受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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