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障碍
户籍壁垒。在我国的城市社会中普遍存在着两个劳动力市场:一个是收入高、劳动环境好、待遇好、福利优越的劳动力市场,这个劳动力市场是专门针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的高端劳动力市场;另一个是收入低、工作环境差、待遇福利低劣的劳动力市场,则属于农民工,是低端劳动力市场。二元的劳动力市场使得农民工无法取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劳动力资格,城市居民所从事的许多工作,农民工不是不能干,而是因为没有城市户口而不被允许干。农民工只能进入低端劳动力市场,而低端劳动力市场上又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过剩而使劳动力供大于求。农民工随时面临被解雇的命运,就业极不稳定。
行业和工种限制。一些城市对农民工进行总量控制,职业、工种限制、先城后乡控制等。如上海市规定用工单位招用外劳力,必须先公开招聘本市的劳动力,招聘不足,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方可招用外劳力。上海对农民工具体限制的行业和工种为:金融与保险、各类管理业务员、调度员等共计20多个工种。《武汉市使用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将行业工种分为可使用、控制使用、禁止使用外来劳力三类进行管理。另外,深圳、北京、郑州等大中城市都有类似的限制规定。由于就业歧视的存在,农民工群体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城市的边缘人。
技能障碍。除了外力限制,农民工就业最大的障碍来源于自身的缺乏技能。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技术工人约7000万人,其中初级工所占比例为60%,中级工比例为35%,高级工比例仅为5%;而在西方国家中高级技工占技术工人的比例通常要超过35%,中级工占50%左右,初级技工占15%。实际上,大多数初次出门的农民工都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干力气活,初级工也是城市居民多。农民工职业技能缺乏的主要原因,除了输出地职业教育跟不上、用工单位不重视工人培训之外,与外出劳动力文化素质不高也有很大关系。据河南省信阳市的调查,该市农民工文化程度大多为小学和初中。2005年,信阳市外出半年以上劳动力有183.23万人,其中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为15.04万人,占8.21%;初中文化程度的为116.44%万人,占63.55%;小学文化程度的为41.39%,占22.59%;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为10.36万人,占5.65%。这样的文化素质基础不利于职业技能的培养和技工队伍的形成。
信息缺失。农民工一度被称作“盲流”,主要是指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寻求工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虽然在一些城市中,各级政府组织也在建立相对规范的农民工劳务市场,但总得来看,比较规范的农民工劳动力的市场中介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工主要是从亲朋好友、熟人关系那里获得就业信息,信息来源有限,有些甚至是误导。著名学者李培林在山东济南的研究表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来源中前三项是同乡、亲戚、朋友,是社会学所说的“初级社会关系”,占了76.1%;后三项是所谓“次级社会关系”,仅占了14.1%。这样的信息源表明,农民工就业信息的取得主要是以熟人群体为基础的,政府组织的作用发挥得不充分。由于政府行为的缺位,加之没有形成市场化的就业中介体系,这种以“投亲靠友”为主要特征的就业渠道,使农民工择业缺少确定性,随之不断地更换工作,在不同工作间、单位间、行业间、城市间频繁流动。由此带来的是:农民工在单位内的身份是临时工,没有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工龄也不被累计,难以享受连续性的社会保障政策;习惯于短期行为而不断“跳槽”,心理上没有归属感,使农民工难以建立一个较长的人生预期,形成不了工作经验、职业技能和社会地位的累积,走出不了城市中的底层环境。
与此相对应的是,尽管近年来政府部门愈来愈重视在农民工流动就业中作用的发挥,但由于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信息来源有限,且很多信息滞后、失真,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作为输出地来讲,政府部门获取异地就业信息的能力更为不足,有时反而“好心办坏事”。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