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岁月:粮票难忘怀
人以食为天。离开了粮食,谁都无法生存。农民有田耕种,可以分到一些口粮,不足部分可用“缺粮供应证”购买。城镇居民则全靠用“供应证”或粮票购买粮食。那时,不但国家粮食部发行粮票,“全国通用”,各省市也发行“地方粮票”,有的县市还发行“代粮券”,用以调剂本地的粮食计划。粮票的面额有大有小,据说个别“地方粮票”的最小面额不止“斤斤计较”,而是“精确”到了比“市两”还小的“钱”。我们家常使用“一市两”、“半市斤”、“一市斤”到“拾市斤”之间的粮票。当兵时,我见过大面额的“军用粮票”,种类有几十市斤、数百市斤到几千市斤不等。粮票是按照人口有计划发放的,是人们生活的命根子。人们无论在家,还是出门在外,如果口袋里只有钞票,没有粮票,照样得饿肚子。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家对户籍制度的改革,粮票已远离了我们的生活,成为我们永恒的记忆,户口性质也已不再代表城乡之间的差别。
一、一个刻骨铭心的经历
我父亲是教师,有“国家户口”,每月都能发到二十多斤粮票。我和母亲、弟弟都是农村户口,母亲参加生产队劳动,也能分到一点口粮,全家精打细算过着俭朴的生活。1978年,我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学校读初一,寄宿姨妈家中,家里每月向姨妈家缴钱10元、粮票30斤。年末的一个周日,我乘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返校,下车整理东西时,突然发现装在衣袋里的钱和粮票,连同袋口上的纽扣一齐不见了!这可急坏了我,一个月的伙食没有了啊!尤其是粮票,是父母亲卖了几只鸡,七拼八凑后到黑市上用高价买来凑齐的。临出门时,父母亲还反复叮嘱:一定要收好,亲手交给姨妈。要是让他们知道我丢了粮票,我可少不了一顿“茄子夹肉”!想到这些,我差点吓傻了。
到了姨妈家,我迟迟不敢声张,每餐只吃一小碗就不吃了,有时谎称中午在校里吃饭,不回姨妈家,就此节省一顿午饭,因为姨妈家人多粮少,表弟表妹们又人小饭量大,我不忍过多地占用他们的份额,享用白食。那些日子,我天天饿得没精打采,晚上也翻来覆去睡不着,肚子里一个劲的咕咕叫。这样熬过两个星期之后,我父母亲忽然来了。原来,细心的姨妈发现我近期沉默寡言,饭吃不多、觉睡不着,长得面黄肌瘦,有时走路也摇摇晃晃,以为我生病了,托人让他们来,要带我去医院看看。我当然不肯去医院,急得母亲流着泪要给我下跪,我只好交待了我在车上被小毛贼偷去了钱粮的过错。我说我活该这个月挨饿受罚,因为我太大意了……
二、粮票对家庭生活的影响
1987年,我被安排到一家大集体企业工作。参军已改写了我这个农家子弟的人生,我拥有了“国家户口”,每月都能在后勤部门按时领到28斤粮票或“代粮券”。到外省出差时,我随身带有“全国粮票”,跑遍神州大地都能买到饭吃。在单位内部,我就用“代粮券”买饭票,凭饭票到食堂就餐。有时,我也用“代粮券”和家住农村的工人换些品种好的大米,自己在宿舍煮点稀饭吃。
这种到哪都不愁吃饭的安逸生活,通俗的说法就叫“铁饭碗”。这是当时许许多多人都梦寐以求的快活日子。我和爱人谈恋爱时,老丈人原本不乐意,嫌我个子矮小,貌不出众,后来知道我是从部队回来的,在单位上还有一顶小小的“乌纱帽”,是个吃“皇粮”的,立马就表示“女儿的事,女儿做主”了。因为她女儿是农村人,为了防止在城里工作的我日后“变修”,他还要我当面向他保证“永不后悔”。
九十年代初,我的儿子出生了。我带上出生证、准生证和户口簿等,喜滋滋地去派出所为儿子申报户口。不料,却被告知,小孩的户口按照规定只能随母亲,不能落在我的户口本上。我爱人是农村户口,儿子随她申报户口的话,不就是农村户口了吗?农村户口可没有定量粮食吃或粮票发啊。我幼年时的农村生活情景,霎时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我不甘心让儿子步我过去的后尘。我觉得这个规定不合情理。我不服气,坚决不答应。为此,我“上窜下跳”了好几年,直到儿子九岁,爱人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了,一家三口在户口簿上才得以团圆。期间,部分城市“卖户口”成风,我们县里有关部门也跟风而上,为了早日让儿子报上户口,我还筹措了10000元,在炎炎烈日下排了一整天的队,为爱人买了“定量户口”。只是,这时的“定量户口”,发不发粮票或“代粮券”,已经无所谓了。
三、过去的岁月难忘怀
户口决定命运,粮票关乎生死。这在今天看来,似乎很不可思议,但那时确实就是这个情况。有了城镇定量户口,不但有定量粮食供应或粮票发放,成年后还有工作分配,端上“铁饭碗”。如果是农村户口,那就只能一辈子在农田里呆着,想跳出“农门”可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农民出门没有粮票,吃饭大多靠随身携带的干粮,要多累赘有多累赘。改革开放以后,粮票远离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已不用再为户口和粮票问题而担忧。
但“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重要性深深影响着我,尤其是少年时代丢了粮票之后的那段经历,我总是念念不忘,以至于我对窃贼的小偷小摸行为有着近似于“变态”的仇恨。1985年,我由步兵改编为武警,在某地车站执勤时,我曾不顾一切地狂追过一个在车上偷了钱包的窃贼。那窃贼被我摁倒逮住后还企图顽抗,我趁机狠狠地给了他一顿拳脚。我虽因此受到批评,差点挨处分,心里却有一种仿佛报复了“阶级敌人”的快感。
难以忘怀的经历告诉我,无论办什么事,一定要首先考虑好“后勤供应”的保障问题。去年,我儿子考上大学。在派出所为他办理了户口迁移后,我有些不大放心,特意向民警询问,现在还需要去粮管所办什么手续吗?民警说,不用了,油粮方面的规定早就废止了。周围正在办事的几个市民听见,像发现外星人一样,个个奇怪地打量着我,有人还乐呵呵地和我打趣:“什么年代了,还问这话?!”我虽有些面红耳赤,心里却是感慨万千。是啊,年代不同了,可过去的岁月怎能忘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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