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四川宜宾市公开招聘3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月28日—31日报名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事局
2007年上半宜宾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全国,以附件《2007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5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0岁(1967年5月27日以后出生),职位要求的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职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限考时间范围内的人员;批准聘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者,均不得报名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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