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省对外友好协会翻译职位的人员,同时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与外语水平测试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定在九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省会太原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太原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10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上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考生,不再加分。
特别强调,笔试成绩公布时,将根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的关于服务基层项目情况予以加分,加分资格在笔试前不进行审核,因此,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政策,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统一公布。
报考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录用名额达不到3:1的,通过调剂补充人数。调剂职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及有关事宜,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调剂后,如个别招考职位通过最低合格线的人数仍达不到3:1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以便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录用指标仍达不到3:1的,按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的平均分数,否则,不予录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