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0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其中,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均可报考。但非山西常住户口(生源)的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须为2008年(含)前毕业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