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组织换妻22人被诉:聚众淫乱罪存废引辩论
正义网-检察日报
3月3日,一贯提倡“性权利”的女社会学家李银河的一篇博文再次吸引了众多关注。在这篇博文中,李银河表示,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建议取消。
就在社会各界热议此事时,包括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晓海在内的22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淫乱罪,近日被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起诉。
“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22名被告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本市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先后35次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聚众淫乱罪。”秦淮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徐青果说。
副教授组织或参与“换妻”18次
生于1957年的马晓海,是南京某大学副教授。学校里的学生尊称他为“马教授”,在他的QQ群里,会员称他为“马老师”。
马晓海197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数学系,1986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1994年11月,从原哈尔滨建筑大学调任南京该大学。
案发后,因家中有患老年痴呆症的母亲需要他照顾,马晓海被司法机关监视居住。近日,记者在马晓海所居住的学校公寓里对其进行了采访。
“参加这种活动,跟我自身的经历、家庭变故和接触到的一些人有关系,是一个慢慢演变的过程。”马晓海说。据其介绍,早在哈尔滨工作期间,因妻子出国,两人离婚,儿子也跟着出国了。生在南方长在南方,当时在北方又孤独一个的马晓海于1994年调到南京某大学任教。在南京,马晓海再婚并育有一子。但两年后再次离婚,儿子判由前妻抚养。这次离婚对马晓海的打击很大,“我不但失去了妻子、儿子、房子,同时还多了一大笔债务。”马晓海说。离婚后,马晓海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回到了学校公寓里。
更让他痛苦的是,在继二哥、姐姐相继发生精神病后,他最疼爱的外甥女也出现了精神异样跳钱塘江。“所以,工作之余我就喜欢上网,开始结识和接触到了一些人。”上网时,他发现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新颖的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相应的论坛,专心“研究”起性知识,并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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