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确定“三三制”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表示,《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此间,农工党中央、宗庆后、迟夙生等均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进度,通过立法确立“三三制”住房制度,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多层次良性发展、长治久安的住房供应体系。
与此同时,建议国务院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尽快领导、推动“三三制”住房制度的调研、建立与落实。
短评 “三三制”并非重走老路
目前,各级政府已解决的住房困难户仅占7%左右,而廉租住房的覆盖面仅有1%。“三三制”住房制度如果能实施,将彻底颠覆当前我国“全面市场化”的住房体系,因为它将大部分的中、低收入家庭都纳入保障房或平价房系列。但“三三制”却又并非如部分人所担心的那样,重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因为制度中,对占城镇居民六成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所供应的平价房,其实是一种准商品房——利润有限的限价房。
好的制度必须要有好的配套机制、监督机制。在我国现有的住房体系中,由于分税制导致的地方财政弱势,导致地方政府热衷于卖地赚钱,无限放大了商品房在住房体系中的地位,错把房子定位于经济支柱产业,而不是民生工程。廉租房严重缺位,经济适用房更因为监管的缺失,而成为权力寻租的载体,特殊人物的特权,几乎与“保障”二字无关。
这些都是我们在当前住房体制改革中必须着重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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