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所有人都知道“民生问题无小事”。新中国60年来,老百姓生活的改善有目共睹,“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愿望也逐步付诸实施,这正是的一个伟大的进步。
纵观以上民生关注焦点,正如有媒体评论指出,实行绩效工资制,只是推动多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一个配套环节。而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必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在剖析其实际意义之外,其实透露了这样的信息:事业单位改革不会因为阻力半途而废, 因为这是非常必要之举。
新闻资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分三步展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
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
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
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会议确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会议强调,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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