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200,总价10余万,“买”一间北京60平方的房子……位于通州区张家湾镇北大化村的“碧水蓝天小区”的楼盘广告曾经给了许多北京人一线希望,但是如今希望成了泡影。7日,该小区5栋小楼被通州法院进行强制拆除,原因是它们未取得规划许可,属于俗称的“小产权房”。
《新京报》报道, “碧水蓝天”小区采取的是一种“长租”方式——开发商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50年,月租金约200元,即10余万就可以“买”到一间60平方米房子,这样的价格吸引了不少中老年人。目前小区共已”卖“出150套房子。
今年5月11日,居民们收到了开发商短信称,张家湾镇政府将以违章建筑为由对小区进行拆迁。几乎同时,镇政府在小区内贴出通告,称小区的楼房属违建,需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今年5月1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通州法院行政裁定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拆除小区楼房。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03年4月,村民王希若与张家湾镇北大化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承租协议”,承租该村116亩土地,租期50年,用于种植草皮。2007年5月,王希若将承租的27.5亩土地转租给孟春刚,租期是46年,孟春刚在此建二层住宅小楼一栋。
2007年11月孟春刚将承租的土地及所建房屋转租给沃尔斯堡(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租期为45年。该公司修建了五排连体二层住宅小楼55套,四层小户型住宅203套,将住宅取名“碧水蓝天”并登报出售。
6月初,通州区法院对该小区下达了强拆令。
7日早晨,通州法院执行办、法警大队用机械设备将7栋楼房中的一栋全部拆除、四栋部分拆除。
剩下的两栋违建何时拆除,法院未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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