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镇政府为居民们提供了临时租所,仍有部分居民没有搬离。居民们表示,房子都建了2年左右了,很不理解镇政府为什么现在才提出要拆,当初为什么能建成?
北京建委客服人员在接受媒体询问曾表示,此类无产权证、未经规划审批的房屋可划归为“小产权房”。
深圳:“小产权房”转正?
上个月深圳市人大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其中规定,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这标志着深圳的小产权房可能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
针对这个传闻,国土资源部认为,“深圳‘小产权房’转正”说法属媒体误解。
中新网报道,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深圳少数经依法处理,罚款和补交地价后确权的建筑,也主要是明确使用权,并不能简单理解为允许全部成为商品房进入市场流通。
对“小产权房”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也违反相关政策,是国家三令五申、明确禁止的。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在加紧起草致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通报》,内容为深圳市处理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而不是“小产权房”。同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
针对各地出现的“小产权房”问题,从1999年到2008年,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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