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违反移民条例的理由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加拿大移民局就会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严苛的规定:两人必须缴纳8万加元保释金;禁止进入赌场或与黑帮成员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不超过三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之后,当地不少华人还能在一些超市见到他,赖昌星常去住家附近一家中餐馆吃饭,并频频向外界称自己遭受“迫害”。他还多次接受多伦多一位华裔女记者的采访,甚至找人出书为自己喊冤。外界判断,赖昌星这段时期行为是为了配合律师帮助其顺利申请到加拿大难民资格所做的“表演”。
后来受到社会舆论等多方压力和难民申请诉讼的反复,赖昌星明显低调了许多。2002年年底之后,他明显减少了户外活动,也不和媒体接触。
2005年,加拿大移民局对赖昌星的保释条件作出一些宽限,宽限之后,他每天可外出不超过五小时,逢周一都要到移民局报到,其余时间需要留在住所,除非要看医生、见律师或紧急情况,才可于下午一时至六时外出。
2005年之后,赖昌星对于他的个人财产讳莫如深。“一提到钱,就像触动了他的神经。”一位曾经采访过赖昌星的记者这样感觉。这位记者询问赖昌星是否没钱再过大鱼大肉的生活,是否靠朋友接济。赖回答说:“我是自己想办法,大鱼大肉要多少钱啦?我很少去酒楼。我很简单的,小时很苦在农村长大,还是喜欢吃以前的地瓜。”赖昌星说自己没有名牌,身上那套松身西装也是旧的,手表的牌子是三线品牌。不过在他原本居住的丽晶阁附近的一家酒楼,侍应却说赖昌星两夫妻很喜欢来饮茶,赖妻最初几年经常一身名牌,在酒楼大鱼大肉,但自2003年开始次数大大减少,更时常不见踪影。赖昌星甚至否认自己在当地拥有一辆Land Rover汽车。对于当地媒体刊登他经常独自驾车会见朋友的说法,他干脆回答自己从未考过加拿大的驾驶执照,在加拿大亦不驾车。
赖昌星声称自己吃得清简,每月一家开支二千至三千加元。但律师费与子女的大学学费多少,他说不知道。“反正该交的已经交啦,也就没什么钱了。外面不是很多人说我带很多钱出来嘛,他们怎么讲就怎么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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