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他1999年举家逃往加拿大后一直留在温哥华。自从逃往温哥华以来,赖昌星使用各种手法在加拿大打官司、反复上诉、以司法诉讼拖延时间,企图逃避被遣返回中国受审。2009年1月获加拿大移民部签发工作准证(Work Permit)。
赖昌星简历
·1958年出生于福建省晋江。
·1991年4月迁居香港。但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指控他当年提供不真实的文件和资料、以讹诈及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将赖昌星及其家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特区护照全部吊销。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8月出逃加拿大。
1999年8月,赖昌星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以普通游客的身份抵达加拿大温哥华机场,与之同行的还有其妻及三名子女。他们一家结果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并引发了加拿大历史上拖延时间最长的一起难民申请诉讼案件。
赖昌星在1999年因为中国打击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走私货物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人民币,偷逃税款超过300亿人民币。 300多亿元的概念是--如果以一个城镇的孩子读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费为4000元计算,这笔巨款足以让700多万的孩子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赖昌星在国内生活一直阔绰、糜烂,其为贿赂政府官员和作为自己消遣所盖的“红楼”,一度成为警示官员勿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初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并未有感觉到来自中国国内对其“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追捕”的决心。有加拿大华文媒体在报道中对赖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描述说:赖昌星尽管亡命天涯,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 据说赖昌星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每次赢钱,必定奖赏赌场员工,尽显豪客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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