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简答(更多复习资料)
1、储蓄有哪些特征和职能?
答:(一)储蓄的参储主体是居民个人,而不包括企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二)储蓄的对象是指居民个人手中能合法支配或拥有的暂时闲置或积余的货币。
(三)储蓄的范围仅指储蓄存款,不包括居民个人手持现金、购买的有价证券及投资,更不包括实物。
(四)吸储机构是储蓄机构。
所谓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银行、信用社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五)储蓄以到期无条件还本付息为条件。
(六)储蓄的实质是货币使用权的暂时让渡。
2、简述省辖通存通兑的基本运行方式。
答:(一)实时记账:业务发生时,系统实时进行记账处理。代理社对发生的省辖通存通兑均视为自身业务,统一纳入本社账务核算,其凭证不再回归开户社。代理社应对受理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每日核对:代理社与开户社双方的帐务处理同时进行。每日营业终了,代理社加计代理存、取款的凭证张数、金额与当日本代他业务发生笔数、金额核对一致,次日与系统打印的通存通兑(本代他)明细表进行逐笔勾对,核对一致;开户社次日与系统打印的通存通兑(他代本)明细表进行勾对,核对一致。
(三)当日对帐:各市中心每日营业终了,批量时系统自动进行对帐处理,并产生各市对帐结果清单,发现差错,按规定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四)逐级清算:因代理和被代理省辖通存通兑业务发生的应收应付资金差额,省资金中心与各市之间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清算;市清算中心与辖属营业机构之间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清算的方式进行清算。
3、简述储蓄利息税的基本概念及扣税办法。
答:(一)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是指以取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纳税人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为纳税依据,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二)信用社在代扣税款时,应当在给储户的利息清单上注明已扣税款的数额。此利息清单视同完税凭证,除另有规定外,不再给储户开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
4、简述采取复核制的网点活期储蓄存款存折支取业务的操作程序。
答:(一)记帐员接到储户的存折后,审查是否为本社或通兑社签发的存折,是否真实有效,选择相应交易,刷取存折磁条读取储户信息,输入支取金额等有关内容,留有密码的由储户输入密码,打印存折、取款凭证,如凭印鉴支取的,在取款凭证上加盖储户预留印鉴并折角核对,核对无误取款凭证交储户确认并签字后,在取款凭证、存折上加盖名章后交复核员。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储蓄存款
贷:现金
(二)复核员复核取款凭证、存折的账号、户名、日期、支取金额、余额是否正确,签名是否一致,凭印鉴支取的,还应核对储户印鉴,复核无误后,在取款凭证、存折上加盖名章。根据取款凭证金额配款,登记票面,在取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登记现金付出登记簿后连同现金、存折交记帐员。
(三)记帐员接到复核员递来的取款凭证、存折、现金后,审查印章加盖是否齐全,复点现金,并与票面登记核对。同时,与存折支取金额、余额核对一致。问清储户姓名、取款金额,无误后,将存折、现金交储户,取款凭证留存。
5、储蓄大额现金提取有哪些规定?
答:(一)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含)以上的,存款人本人支取的,应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支取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经会计主管审核授权后予以支付。
(二)对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含)以上的,应请取款人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以便信用社准备现金。
(三)对一日一次性超过5万元(含)以上的支付或一日数次累计超过5万元(含)以上的支付,信用社内部要逐笔登记大额现金支付备案台账,并按月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四)对一日一次性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支付或一日数次累计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支付,信用社要逐笔登记,并最迟于次日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6、简述储蓄存单(折)挂失业务记帐员操作程序。
答:(一)根据储户提供的储蓄种类、账号、户名、金额和存入日期等内容,查证是否为本社存款,如确系本社存款,则受理挂失,如存款不在本社或挂失前存款已被支取,则不受理挂失。储户因特殊原因,只能口头或电话、电报、信函等形式要求挂失时,在经过查证存款确未被支取的情况下,由会计主管授权后,记帐员选择相应交易进行挂失处理。同时,通知挂失人必须在五日内到开户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否则,此挂失自动失效。
(二)受理正式挂失,必须验证储户身份证件,对代办挂失的,要同时验证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如有疑议,应向发证机关查对核实。无误后,由挂失人填写挂失申请书,在各联签章,挂失存单(折)凭印鉴支取的,还应由储户加盖预留印鉴,凭密码支取者,应由储户输入密码。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在挂失申请书上注明挂失人的详细地址和身份证件名称及有关内容。写明存款金额、种类、原存款日期及挂失日期。
(四)根据挂失申请书,记账员选择相应交易进行挂失止付处理,并登记“挂失、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无误后,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记账员名章,连同登记簿交复核员。
7、储蓄会计凭证有哪些基本要素?
答:储蓄会计凭证应具备下列基本要素:
(一)业务发生的日期;
(二)会计科目及分录;
(三)帐号、户名;
(四)人民币符号"¥"及大小写金额;
(五)业务活动情况摘要及附件张数;
(六)凭印支取的储户印签及是否凭密码支取;
(七)信用社有关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员印章。
8、存款人死亡绝户无法确定继承人储蓄存款如何处理?
答:存款人死亡后,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上述各项存款一律办理转账手续,将本金划入指定账户,不计利息,并在取款凭证、存单上注明“死亡无继承人储蓄存款,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字样,并加盖经办、复核名章。
9、简述开立个人结算存款账户的程序
答:(一)存款人开立个人结算存款账户,应如实填写个人结算存款账户申请书,并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章。
(二)审查存款人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电话、住址、邮编、申请事由是否填写,填写是否真实,开户名称是否与提供的身份证件上的名称相一致。
(三)审查存款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有效并符合规定。
(四)对存款人开户申请书上填写的内容与存款人提交的开户申请资料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同意其开户的,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填写开户日期。
(五)要求存款人认真阅读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在协议上签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经办人收款并录入信息,打印存折、存款凭证,由存款人预留密码,生成存款账号,核对无误后交存款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开立信通卡的,按相关规定操作。)
(七)在开户申请书上填写账号后,将存折交存款人收执,将开户申请书、有关证明复印件等开户资料整理留存。
10、哪些人可以办理教育储蓄?在那些学习阶段可以享受教育储蓄免税优惠?一个人至多可以享受几次教育储蓄免税优惠?
答案:开立教育储蓄对象为在校小学4年级(含4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免征优惠政策的对象为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的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和利率优惠。一个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优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