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问题的,按照人事编制管理有关程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计算在聘期内。< BR>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为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和信息管理工作专用网络平台,有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平台进行技术操作。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事编制信息网或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32-2048876(吉林市人事局人才开发规划处)
考务咨询电话:0432-2507997(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学历资格认证咨询电话:0432-2507850(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技术指导电话:0431-89995600(吉林省干部考试录用指导中心)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00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吉林市人事局
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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