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出幕后的人
“这个人或这些人对杨彦明来说可能非常重要,如果杨彦明被判处死刑,那么最终得益的,将是这些隐藏在幕后的人。”钱列阳律师在重审的法庭上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出于判决的社会意义,法院可以考虑不判处杨彦明死刑,“毕竟抓出那些幕后人具有更大的社会意义”。同时也有可能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钱列阳认为,本案具有特殊性,要综合考虑判处死刑的社会价值取向。
但检察机关的反驳,同样鞭辟入里:“如果不严惩犯罪者,那么就会向社会传递一种错觉,即认为只要不说就可以‘免灾’。”两次一审判决,法院都选择支持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似乎也在昭示着某种态度。
不管怎样,这只前所未有的“证券硕鼠”带给我们的,不应仅仅是巨额国家损失的悲愤,更是提醒我们要注意囤积人民资产的“粮仓”,是否尚有未被发现的鼠洞。
重大刑事司法改革让杨彦明活到今天
———杨彦明辩护律师钱列阳访谈
2005年,杨彦明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保持沉默
杨彦明是法治进步受益者
记者:你是如何接受委托的?
钱列阳:杨彦明于2005年12月1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他老家的亲属委托了我和许昔龙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介入该案。我对他拒不交待赃款去向甚为不解,因为只有坦白交代、帮助司法机关为国家追回损失,也许可以有条活路。
当时,为如何挽回他的生命,成为我们日夜思考的问题。那时,压力很大。幸好在2005年12月7日,也就是一审宣判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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