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ABD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2ABCD2006年4月17日~18日,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在会上指出,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3ABD 2006年6月1日,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德国六国在维也纳就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方案达成共识,在伊朗中止铀浓缩活动的前提下向其提供一项具有吸引力的方案。
4ABD 社会主义法制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工人阶级领导下全体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是社会主义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环节的统一,核心是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现在所说的社会主义法治,则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即与人治相对的治国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的涵义在强调法律要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依法办事等方面是相同或接近的。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启超。因此,A、B、D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法治一词的涵义比较明确,就是在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显示了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
5AC 我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的”应是新的法律制定、修改活动或者司法解释活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无关;“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不属于法律解释范围,而是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立法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6BCD 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因此,B项、C项、D项是正确的;A项是错误的。
7ACD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犯罪意志尚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关于教唆行为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一人单独教唆,也可以是数人共同教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只能以作为方式出现,不作为行为不可能成立教唆犯。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
8ACD 选项A是错误的,对于正在进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当然也是正当防卫,只是由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属于特殊正当防卫而已。选项B是正确的,法条中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表明:(1)前面列举的抢劫、强*、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2)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选项C是错误的。这句话前半段是对的,后半段是错误的。“由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是正确的,例如行为人欲杀害他人,在其举枪欲射时,即可进行正当防卫。但“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则是错误的,不能在该犯罪尚处于预备阶段时,就对其进行特殊防卫,杀死行为人。选项D也是错误的。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场杀死不法侵害人的行为是“事后防卫”,也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
9ABCD 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首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它决定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因为立法者受到社会生活环境的制约,是不会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的是犯罪和社会的关系。其次,并不是所有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其中还存在立法者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选择的问题。刑事违法性体现的是犯罪和刑法的关系。最后,犯罪和刑罚是一对相互依赖的范畴,互为表里,不可分割。应受刑罚处罚性体现的是犯罪和其法律后果的关系。
10ABCD 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首先,主体方面,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可以构成单位犯罪,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实施犯罪;如果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实施犯罪,则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再次,客观方面,犯罪行为的实施必须与单位的工作或业务相联系。最后,单位犯罪应当具有法定性,换言之,只有《刑法》分则中具体的犯罪明文将单位规定为犯罪主体的,单位才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11AD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正确答案为A、D。B、C项的情形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12BD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据此,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主体只能是后履行方,先履行方无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本题中,后履行方故意毁损特定标的物,先履行方(受让方)无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此,A项错误。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本题中,出让方故意毁损标的物,实际上导致以后根本不能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中的默示毁约(以其行为表明不能履行合同),在此情形下,受让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在该特定物买卖合同订立之时,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即便出让方在合同订立之后有欺诈等情形,另一方也不能主张撤销,可见,行使撤销权必须针对在订立合同时有欺诈等情形,而不是事后,事后欺诈等不是可撤销合同中的欺诈,这时完全可以用违约责任实施救济。因此,C项错误。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可见,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体限于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本题中,出让方故意将特定物毁灭,意味着商业信誉的丧失,受让方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13BCD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以及接待的一种身份权。探望不以负担费用为前提,即使因某原因而未支付抚育费,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有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也不以随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未再婚为前提,即使已经再婚,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有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也不以非轮流抚养为限,在父母轮流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有探望权。可见,A项表述错误。探望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的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可见,B项表述正确。探望权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1)未成年子女死亡;(2)子女成年;(3)探望权的权利人死亡。可见,C项表述正确。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在权利人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暂时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中止探望权。可见,D项表述正确。
14ABCD 所谓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所谓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有区别的:(1)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
(2)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3)真理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
15AC 时间、空间与物质运动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关系。时间和空间不是空洞的概念,它们是“人脑之外的客观存在”(A项),因此具有客观性;而物质运动又具有时空特征,并且只有在时间和空间中才能进行,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C项)。因此离开时空的物质运动和离开物质运动的时空都是不存在的。题中所给定的四个选项,A项与B项是相矛盾的选项,B项是错误的,需要排除。D项的内容不符合题意,是干扰项,因为题干是要求回答时间、空间和物质的关系而不是时间和空间的特点,也排除,这样只有A项和C项才是正确反映时间、空间与物质运动不可分离关系的正确选项。
16ABCD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即人的各方面才能和能力的协调发展与社会发展是一致的,它们互为前提和, 基础。“个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内容”(A项),而“社会发展促使人向着全面性的方向发展”(B项),并且“社会发展丰富着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C项)。所以“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具有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D项)。
17ABC 2004年中央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1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在每批的半年时间内,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起止时间,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安排,但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集中学习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学习动员;第二阶段是分析评议;第三阶段是整改提高。
18ACD 行政效率是在行政管理中投入的工作量与所获得的行政效果之间的比率,是人们在单位时间内和空间内开展行政活动,获得的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社会效果。行政效率很难验证也没有必要普遍化为绝对的百分比。测定行政效率一般只要求在几个备选方案或几项同类行政管理活动之间比较效率的相对高低。因此,行政学所处理的总是相对效率问题。因此,B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
A、C、D项都是关于行政效率的正确表述,故选A、C、D。
19ABCD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负责人或者办公厅(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20ABD 曼哈顿计划是20世纪科学技术史上第一大计划。1942年美国制定了“曼哈顿工程”的原子弹制造计划并且开始实施。1945年7月16日美国爆炸了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当年8月6日和9日美国在日本广岛、长崎投掷了两颗原子弹,是将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战争最典型的事件。阿波罗登月计划是20世纪科学技术史上第二大计划。1961年5月,美国宣布开始阿波罗登月计划。1969年7月20日,美国的“阿波罗11号”飞船登月舱降落在月球表面,这是一次震动全球的壮举。1972年12月实现飞行17次的阿波罗计划宣告结束,整个计划耗资近250亿美元。人类基因组计划是20世纪科学技术史上第三大计划。该计划由美国科学家于1990年10月1日正式启动,不久,该计划发展成一个由多国政府支持的国际项目,先后有美、英、日、德、法及中国六个国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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