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逼其变卖家产还债
从8月底开始,炒股亏损的邻居来找王某“讨债”。身无分文的王某只好赔礼道歉,待在家里一天也不得安宁。王某的一邻居称,本想用几万块钱开个店做生意,后找到王某帮着炒股,没料到几万块钱“打了水漂”。
为了躲债,王某手机经常关机,时常外出躲一阵子。王某不在家,邻居们就缠着王某的母亲讨债。一时间王某感到压力特别大,觉也睡不好,还出现恐怖的精神幻觉。
有邻居讨不到钱,就跟着王某不放,还动手殴打王某,逼其变卖家产还债。一个多月的“追讨”,使得王某精神出现异常,时常神志不清。
此后,王某被母亲张某送进汉口六角亭精神病医院治疗,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期间,也有邻居到医院来骚扰王某。
目前,王某以药物治疗为主,待幻觉消除后,再辅以心理疏导。近日,王某在母亲张某的陪同下,来到江岸区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律师说法
帮他人炒股亏了,是否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采访了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梅勇律师。梅勇认为,王某帮人理财,该行为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但是王某跟邻居之间就炒股一事,事先并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协议或者合同,双方各自承担风险。
梅勇称,王某只是出于好心帮邻居炒股,股市本身是有风险的,邻居应该考虑到这个风险,王某不用赔偿邻居的损失。
湖北顾喻耿律师事务所刘艾舟律师也认为,邻居找王某炒股,是基于邻居对王某的信任。炒股赚了,那么赚得的部分归邻居所得,炒股亏了,那么风险由邻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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