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11年才知账户属于别人
1996年1月10日,洪某在南京证券城北营业部(现在的龙蟠路营业部)开户投资买卖股票。当时花了50元在上交所开了股票账户,当年10月16日又开通了深交所股票账户。同时,证券公司也给洪某开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总号0150034,股东编号为A1592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为20527×××),两个证交所账户上都注明了洪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且分别盖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专用章宁登记(0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专用章宁登记(02)”。后来,洪某按照上交所的要求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南京证券办理了指定交易。
昨天,记者看到了洪某手中的这两个账户折,发现上面注明的股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确实与洪某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在两个账户的使用须知里,都有“使用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的规定。
洪某说,2001年前后,他因为搬家买卖股票不方便,就将两个账户都转入了位于洪武路的国信证券。这么多年,他通过这两个股票账户买卖股票,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
2008年1月2日晚上,国信证券突然通知洪某,说他的上海证券账户是问题账户,因为这个账号下面登记的名字是别人的,也就是说,他现在用的股票账户其实是别人名下的账户,相当于他在帮别人炒股,他自己的资金和股票全部在别人名下,成了别人的资产!现在,证监会要求全部按照实名制清理账户,他使用的这个账户必须清空注销,然后再用他自己的身份证开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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