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次党代会
1、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有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推举的代表共12人:湖南小组毛泽东、何叔衡,湖北小组董必武、陈潭秋,上海小组李达、李汉俊,北京小组刘仁静、张国焘,济南小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小组陈公博,日本东京小组周佛海。参加大会的还有陈独秀指派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出席了会议。会议在召开过程中曾遭到帝国主义密探的干扰,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大会讨论了政治形势、党的基本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等问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2、1922年7 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南成路辅德里 625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二大,正确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大会的不足之处是,对于民主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的问题,对于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联系问题,认识尚不清楚。对于工农联盟的问题,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及建立工农政权等问题,也都还没有认识。中共二大之后,党中央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为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而斗争的新征途。
3、1923年 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独秀主持了大会,并代表上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大会在讨论中,多数代表着重批评了张国焘等不愿积极同国民党合作的错误意见,也不同意马林、陈独秀提出的“一切工作归国民党”的右倾观点。大会最后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以建立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同时保持共产党在组织上、政治上的独立。经过充分讨论,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等7 个决议。中共三大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策略思想,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正确地确定了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促进了国共合作的形成。但是,大会对于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农民问题和军队问题还没有给以应有的重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