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并指出,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
2007年9月17日,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十七大报告稿和党章修正案稿。会议认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努力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其中总纲部分同时也是党的纲领)是保证党的思想政治统一和组织纪律统一的最锐利的法规武器。如同历史上我们的党章曾经保证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获得胜利与解放一样,曾经保证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胜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发展一样,当今党章还将保证我们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赢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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