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的阳光照耀着每一个需要关怀和帮助的人
民生与和谐的关系,其实质就是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问题。古人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说:君者舟,人者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些箴言都朴素地道出了老百姓与江山社稷的联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民生问题不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和谐之本、和谐之源。
众所周知,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均GDP超过一千美元、社会步入重要转型期后提出的社会建设的总目标,这也是检验执政党自身执政能力的主要内容之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说到底是要把社会各类矛盾加以协调,使各类冲突得以缓解,从而使中国的社会能在现有的基本制度构架内继续健康快速地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解决和改善影响到社会生产力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个舰队决定它速度快慢的不是那个航行最快的船只,而是那个最慢的船只。”温家宝说,“如果我们改善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也就改善了整个社会的生活状况。”2007年3月16日,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表达了对民生问题,尤其是困难群体民生状态的高度关切。
的确,在诸多的民生问题上,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是,各级政府怎样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就业困难;怎样在住房、上学、看病等方面拿出利民惠民的切实办法;怎样确保公众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安全健康;怎样强化公共服务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合理的二次分配,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地区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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