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出现新飞跃
“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总结55年执政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目标之一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的基础性建设。尤其是党执政后,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面。要长期保持和不断发展党的先进性,就必须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与时俱进,实现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创新。现在,强调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主要指重大理论成果及相关的大政方针。我们要努力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转化为促进“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实际行动和物质力量。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忠实履行党章及相关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的集体智慧和组织力量,中央全会制度在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上取得实质性的进步,显示了更进一步的生机与活力,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作出了典范。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最集中、最准确地展现了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时刻的深谋远虑、宏图大略,体现了以科学、民主、依法为主调,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出现了新的飞跃。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执著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始终高扬科学精神的大旗,作出了伟大的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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