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应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在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入耳、入脑、入心。深入持久地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党员领导干部应发挥表率作用,加强道德修养,自觉行荣拒耻,进而影响和带动全体社会成员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治与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需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需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做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只有真正做到德治与法治兼备,充分发挥道德与法律两种手段的优势,才能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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