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
法定机构须建法人治理结构
法定机构是依特定立法设立并受有关机构法规或规章监管的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比如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一些依法设立的检测机构也是法定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法定机构必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明确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形成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制衡。
方案还明确,法定机构可实行形式多样的经费筹措模式。可以采取政府资助、政府购买或自筹资金等多种形式,具体因机构职能不同而不同。承担政府有关公益服务的,政府视其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适当资助或购买其服务;可在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的,所取得的收入除维持组织正常运作外的盈余部分,必须用于事业发展,不得用于个人分配。法定机构的财务制度必须向社会公开。
《深圳市政公园管养体制改革方案》
公园管养率先试点单园不再设管理处
市政公园管养将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第一个试点领域,深圳市政公园集中统一管理,养护作业全部外包。
目前深圳由城管局直接管理的园林绿化系统单位共24个,人员编制合计873名。公园机构设置上仍沿用“建一个公园成立一个管理处”的模式。按照《深圳市政公园管养体制改革方案》,深圳市将成立“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该中心为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将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并派出小组到各公园从事具体事务性监管。同时,撤销现有市政类公园事业单位建制,全部纳入公园管理中心管理。
人事上,市政公园人员编制统一在公园管理中心实行总编控制,不再单列单个公园的编制数。编制内人员进出按照“只出不进”原则严格控制,新引进管理人员采取合同制职员或临聘人员管理。
财政供给方式上,将取消按单位、按编制核拨经费的办法,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园”。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对公园日常养护、节庆活动、基础建设、在编人员经费分类预算,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点评专家 马敬仁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作者: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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