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从行政级别管理转为职位职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推行职级制
副科级、科级、副处级、处级……以往事业单位照搬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级级分明,只上不下。而所有在编人员也基本上是“终身聘用制”。而今后事业单位将全面告别行政级别,推行职级制。
改革方案明确,将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职位职级管理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聘任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将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职位分类管理。个人待遇与所在职位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责任大小密切相关,实行“级随岗走、薪随岗变”。对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再确定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待遇,改为核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位比例。新设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职位职级制管理。
此外,对基础教育领域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新的评价机制,即根据个人学历、资历、管理能力和工作实绩对其进行等级评定,个人政治待遇和薪酬待遇与等级挂钩,实行“级随人走”,不受单位规模、类型和性质的限制,也不因职务变动而改变。
深圳将分行业对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评估。机构编制、财政、发改、人事、审计、监察、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等组建独立的绩效管理机构,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情况也将向社会公布,公众、网友、专家可参与测评。评估结果将影响事业单位人员使用、评优、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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