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的办法
(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1、笔试
笔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0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招聘职位进行审查后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后,并在各自网站(www.sdfda.gov.cn)对外公布。
2、面试
(1)面试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0日内完成。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掌握应聘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相关知识及本专业发展趋势。
(3)面试人选要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4)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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