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方案的制定
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和年度增人计划内,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进人招聘方案。招聘方案内容为:招聘单位编制数、空编数、拟招聘人数;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考试的办法;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方案,原则上按规定时间每年集中备案一次,因情况特殊招聘急需人才的,也可按增人计划随时编制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招聘信息的发布
省人事厅汇总各单位的招聘方案,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人才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招聘单位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招聘公告一般在报名前15天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要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招聘单位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并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