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差距中员工素质只占1/3因素
本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09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查报告。根据该报告,2009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8199元,而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053元。这与李实之前提出来的因为企业身份而造成收入差距的判断正相吻合。
李实:(从2009年开始,分别主持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司课题《公共政策与收入差距》、发改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点课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前两组课题正在进行中。)
从中国统计年鉴上看,垄断行业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4至5倍甚至更高。很多数据和分析都说明,对于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的工资差距来说,人力资本等个人禀赋并非是主要的决定因素,这些垄断行业的员工素质、平均学历高是其中一部分原因,但是它仅仅也就解释1/3的差距,造成工资差距的2/3的原因是垄断带来的。
我国现在一些垄断行业吸引了很多人,其进入门槛相当高,难度几乎相当于公务员考试。很多垄断行业的岗位是供不应求,企业在招聘时也都把户籍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条件,甚至是先决条件,因为招聘外地户口的员工,企业必然增加很多负担,这也导致了目前的一个乱象——国企内部也存在着两种职工,即所谓体制内的员工和体制外合同工。体制内的员工在编制之内,不管干好干坏拿的都是高工资,而体制外的合同工其实就是农民工,工作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工资水平还很低。这些合同工其实很多都是农村户口或者外地户口,因为户籍等各种原因没办法进入编制内,一个户籍差别让他们的收入差距一下子就拉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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