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人体私拍”过程中出现的性交易,谭爽律师认为:“那就简单了,属于卖淫嫖娼。‘人体私拍’如果达到一定程度,捅破了艺术这层窗户纸,是可以被处罚的。这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可以往‘淫秽表演罪’和‘聚众淫乱罪’上靠。”
根据谭爽律师多年的从业经验,如果现在将此类案件送交检察院,“网上的图片很可能被定为淫秽物品,上传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人体私拍”现象痛心疾首:“‘人体私拍’体现了拍摄者的偷窥欲。网站属于公共空间,这些照片被传到网上,就属于传播淫秽物品。中国传统价值观讲究‘非礼勿视’、‘非礼勿言’和‘非礼勿动’。自己观看裸照,属于低俗的行为;传到网络公共空间影响他人,属于违法。公安部门应该长期、持续地打击这种传播色情图片的行为。”
夏学銮教授认为,色情和艺术之间“必有分寸”,文化艺术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对此作出明确的界定。在他看来,艺术院校的老师、学生,在专业的艺术课堂、布景下,用专业眼光进行人体艺术摄影,才可以叫做艺术创作。“今天的中国人体摄影界可谓是乱象丛生,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去拍,什么人都能组织去拍,什么人都能当裸体模特,去参加人体摄影活动。我觉得这可以说是色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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