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此类拍摄活动的组织者,通常是在网络论坛上“招募”拍摄者进行“群拍”;而“私拍”活动大多是由拍摄者私下约定的。据透露,在广州、上海等“私拍”活动最活跃的地方,如果“摄影师”加钱的话,一些“模特”也可以提供性服务。
据知情者透露,在一些大城市,“人体私拍”已经成为一个包括“模特”、经纪人、“摄影爱好者”在内的完整的地下产业链。组织者往往会在周末安排8场“群拍”活动,每场都能稳赚1000元左右,每个月的收入可达三四万元;如果是拍摄知名“模特”,每小时的收费就能达到1万元。而“私拍”给组织者带来的收益,会高出很多。此外,组织者还会将照片卖给国外的色情网站和人体杂志,从中获利。
“艺术和淫秽之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
对于“人体摄影”圈的乱象,难道国家就没有办法监管吗?北京北方律师事务所的谭爽律师告诉记者:“法律目前对‘人体私拍’还没有禁止性的规定。被拍摄者有权处理自己的肖像权,把自己的裸体肖像提供给他人进行拍摄,在法律上并没有被禁止。即使被拍摄者收了一些钱,也只能算是道德问题。但如果被拍摄者是一人对多人,有固定场所,有固定收费,并以此为业,就应该被法律惩处。人体照片出现在有刊号的出版物上、专业的摄影论坛上或在特定的专业人群中交流,是不违法的。如果照片被传播到网络上,由于网络使用者中有很多青少年,从《民法》上讲,这就构成了对他人权利的侵害。”
对裸体照片上网后的影响,谭爽律师表示:“把个人照片传到网上,本身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裸体照片涉及到它是不是淫秽物品的问题?如果属于传播淫秽物品,有关人就将承担法律责任。”“艺术和淫秽之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照片是为了展示艺术美,还是为了展示性器官,要让观看者去判断。第一眼看见照片的人感觉到的是美,还是勾引人的性欲,这是主要的判断标准。对此,应由专门鉴定机关负责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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