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彩虹-3”,该院的无人机再次发生了质的变化,不仅在外形上进行了创新,还采用了不少先进的技术,真正成为该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轮式自主式起降、起飞重量640千克、载荷能力60千克、飞行时间12小时~15小时、飞行高度5000米、最远航程2400千米”,这一系列的性能指标都表明彩虹无人机达到了同类无人机的国际水平。该飞机装有照相、摄像等装置,可作为侦察机使用,监控范围达到方圆400千米,并可携带两枚AR-1型反坦克导弹。
就在彩虹系列无人机研制过程中,该院收到了一份“意外惊喜”。一个有着多年合作关系的老客户,在与他们洽谈项目时偶然问了句“听说你们在搞无人机,不知道进展如何”。该院的研制人员听说后,立即有针对性地向对方进行了介绍。
此后,经过不断交流,使客户对十一院无人机研制的整体实力有了充分的了解。同时,客户也提出了具体的需求,希望双方联合起来进行无人机开发。
“就这样,我们以技术合作而非商业谈判的方式拿下了出口第一单,也是进入市场的第一单。”惊喜之余,王宏伟分析原因,“多年的合作是这次成功的基础,客户对我们的人员、技术及履约能力等都深信不疑。”
2004年,彩虹无人机第一次飞出国门,实现了我国无人机批量出口零的突破。
夯实基础 布局产业化发展之路
“无人机的未来发展可能是爆炸式的。”十一院副院长王晓军乐观地预测到,“有人机能够执行的任务,无人机多数能够执行;有人机不能执行的任务,无人机也能够执行,因为它不需要考虑人的生理极限与人身安全。”
前不久,王晓军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考察,看到当地的农场买了一架波兰的飞机用于喷洒农药。他认为,无人机完全可以执行此项任务。不仅如此,无人机还可以与卫星配合使用,并利用无人机飞行高度低、精度高的优势,对自然灾害、海洋资源、森林防火、气象探测等进行详细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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