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九成仍是“老手段”
来源:法制日报
“今年1月至4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6700多起,涉案金额达59.6亿元,破案48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几天前,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进展的有关情况。
信用卡传统诈骗方式占到九成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的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国银行卡发卡量已超过20亿张,银行卡特约商户上百万家,POS机200余万台,剔除房地产、大宗批发等交易类型,银行卡消费金额也已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0%以上。而随之引发的信用卡风险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办公室主任欧阳卫民介绍,2009年1月至8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信用卡诈骗案件6362起、涉案金额4.4亿元,分别是2008年同期的2倍和2.38倍。而今年1月至4月,我国银行卡犯罪案件就达到了670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59.6亿元。
作为汇集了全国40%以上的金融资产、控制着90%的信贷资金及65%的保险资金的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地区,坐落着600多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和企业总部。信用卡犯罪案件高发也成为这一地区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
记者从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传统的诈骗方式仍占到九成以上。“从西城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来说,"拾得他人信用卡后使用"类的常规信用卡诈骗案件在数量上仍占多数;所占比例与"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使用"和"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案件大致相同,这三种传统类型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占到了九成以上。”西城区法院副院长刘草生说,且上述三类案件在数量上有明显上升趋势,并出现了三种犯罪手段相互融合的现象。
这样的说法同样得到了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经侦大队探长张宏文的赞同。在他办理的各类银行卡犯罪案件中,大部分嫌疑人都属于临时起意型犯罪,前面的人忘了拿银行卡,后面的人一看便想贪小便宜,把别人的钱取走。“当被抓的时候,嫌疑人通常还显得很轻松,以为把钱退给别人就完事了,殊不知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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