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如何选择?有哪几种形式?
答:应当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工作需要选择确定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具体形式可以选择省级联社、管理局、协会等多种形式。目前看,建立省级联社对落实政企分开原则,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体制较为顺畅,并且已经有了规范的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采用较多。从试点情况看,8省(市)全部选择省级联社作为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2、省级人民政府在农村信用社管理中发挥什么作用?
答:按照国务院关于“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
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目标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并通过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实现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二是督促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引导农村信用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提供地方经济发展政策信息,指导农村信用社搞好金融服务。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及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检查。
三是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农村信用社依法实施管理,不干预农村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
四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指导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制定当地信用社行业自律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组织落实。
五是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推荐,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后,按规定程序产生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是组织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各类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对省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并督促省级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违法违纪人员作出处理。
七是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旧贷,打击逃废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为农村信用社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八是农村信用社党的关系可实行省委领导下的系统管理,也可实行属地管理,地方党委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党的领导,做好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处置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协调银监会、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制定当地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农村信用社发生的突发性支付风险。
三是指导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做好农村信用社重组和市场退出的有关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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