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在录用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1. 志愿扎根基层、投身艰苦边远地区的报考人员;
2. 在社会上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且有三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
3. 在本系统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子弟(含配偶);
4. 有特殊专业技能或专长的报考人员;
5.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倾斜的报考人员(含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该类报考人员将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交省联社人力资源处验核,提交招考工作领导组审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2、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5、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六)《复习大纲》的费用交纳与领取。在缴纳报名考务费时,请按网络提示自愿预定《复习大纲》,并按提示要求同时交纳大纲费(90元/套)。请购书者按照规定时间(4月8日左右),到您选定的城市(具体地址网上通知)凭身份证和网络下载打印的《复习大纲》缴费条,领取2010版《复习大纲》。
(七)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招考,为公平起见,只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承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因存在县(市、区)报考人员不均衡的可能,因此,招聘工作领导组将会根据县(市、区)报考人员情况,对报考人员少于招聘名额3倍的县(市、区),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对招聘名额进行调整。当报考人员不足3人时,取消该县(市、区)招聘名额,届时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重新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填报服从分配的考生,招聘工作领导组将会统筹考虑各县(市、区)招聘岗位与入围考生等情况,面试时在市辖各县(市、区)间适当进行调剂,并及时通知考生。
十六、其他
本简章由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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