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提示
(一)对欺瞒谎报、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弃权。
1.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 未按时缴费者;
3. 未按时参加笔试;
4. 未按时参加面试;
5. 未按时体检;
6. 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7. 省联社认定的其他自动弃权行为。
敬请报考人员,按本简章提示的时间,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或信息。
(三)咨询电话
山西省联社人力资源处 0351-2387940
太原办事处 0351-4127600
大同办事处 0352-5048938
朔州办事处 0349-2035217
吕梁市联社 0358-8281933
阳泉办事处 0353-2133603
晋中办事处 0354-2661001
忻州市联社 0350-3302000
晋城办事处 0356-2035803
长治办事处 0355-6069119
临汾办事处 013754956789-8906
运城市联社 0359-2020489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条时,如有问题,请与0351-4188021 4175850(山西省财政会计服务中心)联系解决。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