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定补助发放方式:
(一)检定人员检定补助;
以上各项补助核算到各检定所,足额发放到检定人员。(所长不在所里领检定补助)
(二)职能管理部门人员检定补助:实行两次分配,
第一次按检定补助系数×M分配到部门:
M=各检定所人均收入之和/检定所数;
第二次由部门制定的二次分配方案发到个人。
(三)所长检定补助:
本所检定补助平均值×检定补助系数;
(四)职能部门主任检定补助:为检定所所长检定补助平均值;
(五)院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及助理)检定补助:
检定所所长检定补助平均值×检定补助系数;
(六)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检定补助。
三、驾驶员出车补贴
(一)南宁市内(含武鸣县)公务出车补贴:在职在编专职司机每出车一天领取当月平均奖系数0.55的1/22金额;聘用司机每出车一天领取当月平均奖系数0.37的1/22金额(4小时内算半天,4小时及以上算一天)。
(二)领取平均奖的司机不得享受以上补贴。
(三)专职司机和兼职司机南宁市外公务出车每公里补贴0.25元,出差补助按院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与本方案不相符的按本方案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变动时,以上级政策和规定为准。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