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关于定向招录乡镇农村信用社员工公告
2009年05月07日 来源:十堰日报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十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研究,并报省联社批准,2009年在全市定向招录一批乡镇农村信用社员工,现将定向招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及分布
全市计划招录员工70人,其中,丹江口市联社9人,郧县联社10人,郧西县联社8人,竹山县联社10人,竹溪县联社10人,房县联社10人,武当山联社10人,城区联社城东信用社、张湾信用社共 3人。具体招录人数及岗位详见《十堰市农村信用联社各县级联社定向招聘乡镇信用社员工名额及岗位分布表》。
二、招录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2.新招录员工实行定向报名、定向分配的原则,全部分配到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工作。
三、招录条件
1、热爱农村合作金融事业,愿意扎根基层的有志青年;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09年7月前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十堰市城区联社城东、张湾信用社招录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招录程序及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9年5月5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录用单位各县级联社报名,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09年应届毕业的,交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历网上查询打印件及近期1寸彩照6张,交报名费50元/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填写《湖北省农村信用社2009年度新员工招录报名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全市汇总报省联社审查。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为与大专学历层次相对应的政治、语文、数学、法律、经济、金融等综合知识。笔试由省联社选择中介单位命题和阅卷,市联社组织实施,市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及人事教育部门负责人将负责考场巡视工作,省联社派员督查。省联社督查人员在考前将试卷带到相关考点,并在考试结束后收回。
3、面试
市联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2确定面试名单,由市联社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反应能力和综合知识水平等,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4、体检
市联社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医院由市联社指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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